為落實學院突發事故災害與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最大限度減少災害帶來的影響和損失,按照學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製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置工作組及職責
工作 體系 | 成員名單 |
突發事故災害與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 | 職 務 | 姓 名 | 所在部門及職務 | 辦公電話 分機號碼 | 工作職責 |
組 長 | 於 再 | 院 長 | 3206 | 負責統一指揮、處理各類突發性事故災害與自然災害事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任務;在處置發生突發性事件時, 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重大事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
副組長 | 孫 瑩 | 書 記 | 3209 |
副組長 | 楊 征 | 副院長 | 3205 |
成 員 | 徐 斌 | 辦公室主任 | 3226 |
王繼華 | 教務處處長 | 3309 |
顧 青 | 黨群工作部主任 | 3217 |
潘 雲 | 學生處長 | 3351 |
傅同俊 | 總務處處長 | 3311 |
袁 霞 | 財務處處長 | 3224 |
倪軼群 | 市場部主任 | 3338 |
曾曉燕 | 基礎部主任 | 3306 |
羅玉梅 | 工程系主任 | 3303 |
孫 軍 | 經管系主任 | 3233 |
二、具體工作小組及職責
(一)指揮組———負責處置各項工作的指揮和協調,及時安排各方面工作順利展開。
組 長: 於再
副組長:各系部主任
成 員: 各部門負責人、各班級輔導員
(二)信息組——負責及時通報情況,保證上下信息暢通,及時向領導匯報情況,周時發布正確信息以正視聽。
組 長: 顧青
副組長: 各系部書記
成 員: 各部門負責人、各班級輔導員
(三)安全組——負責事件發生後的安全警戒工作,保證事件發生過程中的安全穩定工作。
組 長: 張瑋森
成 員:保衛處工作人員
(四)應急組——負責及時與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聯系,同時對事件采取臨時可行的必須措施。
組 長: 傅同俊
成 員:總務處工作人員
三、事件界定和等級劃分
(一)事故災害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教育系統的實際情況,事故災難按嚴重程度,從高至低分為I級—IV級。
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學院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害,對教學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2.重大事件(Ⅱ級):學院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教育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3.較大事件(Ⅲ級):對學院的人員和財產造成損害,對學院的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4.一般事件(Ⅳ級):對個體造成損害,對學院教學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事故災害。
(二)自然災害
根據國家有關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和教育系統實際,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按嚴重程度,從高至低分為Ⅰ級—Ⅲ級。
1.Ⅰ級事件:是指學院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本學院的教學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自然災害。
2.Ⅱ級事件:是指對學院的人員和財產造成較大損害,對學院的教學秩序產生嚴重影響的自然災害。
3.Ⅲ級事件:是指對個體造成的損害,對學院教學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自然災害。
四、信息報送原則
(一)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學院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部門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事故災害與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0分鐘。
(二)準確:信息報告要客觀、準確、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三)直報:發生Ⅰ級事件,經請示院領導同意後,領導小組辦公室可直接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四)續報: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應及時報告,以便領導小組及時掌握情況,妥善處理。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應向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如公安機關、衛生防疫部門等報告。
五、應急處置
(一)事故災害
1.火災事故處理辦法
(1)學院突發火災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開展自救工作,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內向公安消防指揮中心110報警。專項工作組領導和各小組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隊到現場後,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組織救人和滅火工作。
(2)立即切斷電源、煤氣等,避免繼發性危害。
(3)積極搶救傷病員,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妥善安置傷病員。
(4)及時疏散人員、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學院財產安全。
2.房屋、圍墻倒塌等建築物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學院發生房屋、圍墻倒塌等建築物安全事故,專項工作組領導及各小組負責同誌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同時,立即向學院領導小組報告。
(2)迅速采取措施,切斷電源、煤氣等,並密切關註連帶建築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3)在有關方面幫助下及時組織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員。
3.校園爆炸事故處理辦法
(1)學院發生爆炸事故後,專項工作組領導和各小組負責同誌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
(2)學院要在爆炸現場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製好現場的治安事態,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檢查並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師生人身安全。
(3)如果發現肇事者或直接責任者,應立即采取有效控製措施,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4)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搜尋物證、排除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工作。
4.校園惡性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1)學院校園發生惡性交通事故,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專項工作組領導和各小組負責同誌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門報告,並向上學院領導小組報告。
(2)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製肇事人,尋找證人。
(3)學院有關部門應積極協助公安交警部門查明事故情況,並協助公安交警部門按照有關法律對事故進行處理。
5.大型群體活動公共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學院舉辦的各類大型文體活動,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專項安全保衛方案,落實安全保衛措施,製定安全預案。
(2)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學生或教工死亡、受傷等,立即求助醫院搶救傷病員。
(3)活動組織部門要穩定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逃生,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4)專項工作組領導和各小組負責同誌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病員,要在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6.外出組織實習、參觀、考察等活動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領導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工具和設施。
(2)完善通訊體系,做好通訊聯絡工作,定期清點人員,及時溝通信息。
(3)事件發生時,及時向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開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專項工作組領導要高度重視,首先判斷事件的性質,權衡事件的輕重,統一認識,統一指揮協調,積極開展救助。
7.突發後勤安全保障事件處理辦法
(1)學院後勤部門要做好食堂等重點場所以及供水、供電、供暖和通訊保障部門的突發事件防範工作,對重點場所和關鍵部位要加強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製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各種服務設施安全運行,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發生跑水、斷電、燃氣泄露等重大事故時,專項工作組領導和各小組負責同誌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和搶救,控製事態,必要時請求當地有關專業部門支持,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
(3)食堂、餐廳等飲食供應部門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須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一旦發生汙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現場保護,並聯系住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疫、化驗和排汙處理。
8.學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如發生突發安全事故,應本著控製事態發展、積極治病救人、努力減少生命和財產損失、認真做好善後工作、保持穩定的原則,處理所發生的各類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2)及時向學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經請示領導小組同意後再向有關部門報告。
9.學院處理突發事故其他有關註意事項
(1)發生災難事故,學院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有關情況,疏導師生員工情緒,穩定校園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2)本著外事無小事的原則,凡是在事故災難中涉及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的,經請示學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同意後及時向有關外事部門報告。
(3)凡是發生人員傷亡的,事故災害與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積極搶救傷病員,減少人員傷亡。
(4)所有災難事故發生後,專項工作組都要考慮可能引發繼發性傷害問題,都要妥善處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和演化。
(5)凡是需要對建築物等采取斷水、斷電等應急處理措施的,要認真權衡利弊,妥善處理可能發生的受災受困人員照明、飲水需要和因為跑水漏電可能引發繼發性災害的矛盾。
(二)自然災害
1.應急反應
(1)預報後的應急反應
根據有關規定,在市政府發布自然災害預報後,學院即可宣布預報區進入預備應急期,並做好應急反應的各項準備:
①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
②按照上級要求,發布躲避通知,必要時組織避災疏散。
③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災情監測工作。
④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⑤防止自然災害謠傳或誤傳,不信謠、不傳謠,避免發生衍生災害,保持社會安定。
(2)災害發生後的應急反應
①Ⅰ級事件的應急反應
Ⅰ級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後,專項工作組要立即啟動預案,並在市政府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指揮、協調好學院自然災害應急工作;全力以赴組織力量開展應急救災工作;超出學院承受能力範圍的,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請求支持;密切配合上級部門收集災情數據,並將災情和應急情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②Ⅱ級事件的應急反應
Ⅱ級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後,學院要在市政府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積極組織學院力量開展應急救災;做好收集災情數據工作,並將災情和應急情況及時向學院領導小組報告。
③Ⅲ級事件的應急反應
Ⅲ級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後,學院首先要積極組織力量開展救災工作;根據災害等級,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將災情及時上報學院領導小組,在學院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全力以赴、妥善處置。
2.災害發生後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1)做好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2)聯系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部門,並協助組織力量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製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3)協助電信部門和電力部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通信設施、電力設施等,保障通信暢通,保證用電供應。
(4)積極做好學院受災後的生活必需品供應。
(5)做好受災師生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6)做好受災後學院的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7)采取措施加強監控,做好次生及衍生災害的防禦。
(8)做好災害損失評估。
(9)做好應急資金撥款準備。